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人都会选择到不同的城市谋求发展,并且最终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城市进行定居,而在一个城市定居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需求就是住房,而购房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税的问题,那么现在房产税在哪些城市试点?是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
一、房产税在哪些城市试点
目前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了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城市。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期5年。上海、重庆两地也在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1、2022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一:上海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2、2022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二:重庆
重庆房地产税试点方案,根据个人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或将在山城重庆市“先行先试”,采用了“套数越多、面积越大”——税率逐级提高的累进计税方式,其原理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相同。
二、房产税是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4、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在哪些城市试点?房产税是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的全部介绍,感谢各位的阅读。